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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梨树法院——法官进网格 妥善解纠纷 保障村民权益
2020年,郝某与冯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,合同约定承包冯某土地2.5公顷。在2021年4月,由于冯某与任某、李某二人存在经济往来关系,二人要求耕种上述土地,由此发生纠纷,郝某要求冯某继续履行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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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梨树县人民法院
编辑:陈晨 田兴志
微信号 : jilinshenggaoyuan
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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